DB34/T3565-2019 水环境优美乡村评价准则(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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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水环境优美乡村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评价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水环境优美乡村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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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淮北市水务局。
本标准起草人:夏小林、黄光谱、刘旦旦、汪邦稳、龙昶宇、张世杰、赵黎明、朱昊宇、张卫、张靖雨、王浩宇、彭栋、许浒、俞晶娜。
附件
DB34_T3565-2019水环境优美乡村评价准则.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