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787-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4:03
收藏
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其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除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水泥生产、石油化工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等之外的其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详情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涛、贾春涛、于凤菊、王立波、刘万添、耿丽丽、李瑞俊、张悦、孙莉、冯乐、杜改芳、宋建华、丁学、徐依婷、姜伟鹏。
附件
DB11T1787-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其他行业.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