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xxxxx-xxxx 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7:57:10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等六类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这六类电子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他类别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详情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18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1.定向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