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146-2021 绿色企业评价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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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企业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开展绿色企业的创建及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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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智能管控中心、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庆国、雷波、陈小妹、胡艳芳、张号、朱庆楼、何岩虹、彭孟香、谢一林、王翠榆。
附件
绿色企业评价规范(DB4403T146-202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