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2191-2019 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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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的术语与定义、要求和废水循环利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生产企业废水的回收循环利用。
详情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6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安分局、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武、叶秋仪、严星洋、李建权、金俊敏、李永俭、郭栋、林敏霞、林世斌、陈妙鲜、黄小平、余进球、彭天胜、方茂元
附件
石材生产企业废水循环利用规范(DB44_T2191-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