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236-2017 河湖污泥处理厂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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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规定了河湖污泥处理厂的垃圾处置、余沙处置、余土处置、余水排放,以及取样与检测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河湖污泥处理厂产出物的分类分级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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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深圳市水务局归口。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民浩、陶明、陈惠明、翟德勤、郑久存、孔德安、陈士强、王正发、唐颖栋、高礼洪、刘黎慧、王健、王国栋。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附件
河湖污泥处理厂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SZDB_Z236-201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