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1371-201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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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回收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和技术条件,包括预处理、再生利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其他电池可参照使用。
详情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东、余海军、周汉章、谢英豪、张学梅、王琦。
附件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DB44_T1371-2014).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