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G 34-2011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规范(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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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资质管理、工艺运行管理、设备及设施管理、水质管理、安全管理、厂区环境管理、成本管理和档案及信息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
详情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规定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局、龙岗区水务局、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通水务有限公司。
本规范起草人:冀滨弘、边军、黎洪元、蒋惠敏、金世峰、邱德鑫、邹启贤、钟伟民、罗宜兵、曾思远、黄琼、谢勤、林源、万天赴、张爱武、张宏、蔡嘉欣、卓珊慧。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附件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规范(SZJG34-2011).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