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451-2007 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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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及对其监测与评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气压力大子等于3.8MPa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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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杨麟、邱燕飞、许振达、周永言、李茂东。
本标准于2007年12月5日首次发布。
附件
电站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DB44_T451-200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