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1643-2017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2:52
收藏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编制程序、预案编写内容、环境应急预案的更新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涉及产生铅、汞、镉、铬、砷、镍、铜、锌、钴、铊、锑等重金属污染物的冶炼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详情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煌辉、杨剑、黄勇、黄捷、钟宁、章坛、黄宁杰、周龙。
附件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DB45_T1643-2017).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