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475-2019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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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封闭性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要求、测定方法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封闭性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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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原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海南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翠杏、陈春华、庞勇、余扬晖、唐贤明、杨守国。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附件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46_T475-2019).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