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5353-2021 油气井水基钻井液环保性能要求(完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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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井水基钻井液的环保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温度低于150℃、非膏盐地层的油气井使用的水基钻井液(且非磺化钻井液体系)入井前的环保性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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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石家庄华莱鼎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第四钻井工程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腊生、赵秀平、陈利、张永青、张勇、吴海燕、许朋琛、徐春章、张建锋、郑雄、曹娇、李拥军、王东明、单保东、李东杰。
附件
油气井水基钻井液环保性能要求.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