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xxx-2019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02-19 18: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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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规模一般小于等于10000 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净化、黑臭河道治理等新建、扩建和改建人工湿地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其它类似性质的污水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净化时可参照本指南执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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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河北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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