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呼政字[2018]8号)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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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呼政字[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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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以小流域为单位的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管护,巩固治理成果。
附件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