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 的通告》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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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县水利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 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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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水土资源,预防水土流失,建立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通告如下:
内容包括:
1、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工作;
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附件
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的通告.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