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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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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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编制水影响评价文件:
1、直接从河流、水库、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
2、取用公用管网水(含再生水)的;
3、位于国家和本市水土保持规划确定区域的;
4、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或者跨蓄滞洪区的。
附件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