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8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收藏
前言
《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8日起施行)
详情
《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8月18日北京市水务局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9月18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水务依法行政,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和本市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工作,适用本规定。
附件
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