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6]506号)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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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6]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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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水土流失防治,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