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9]166号)
[水土保持方案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收藏
前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9]166号)
详情
为加强水土保持工程监督管理,落实建设管理责任,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及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监督规定》《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组织开展的中央补助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可参照执行。
附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