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区水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1〕21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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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区水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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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水务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行动纲领,为水务工作开展提高了站位。“十四五”时期,崇明水务将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树立
“绿色发展”旗帜全面落实“抓重点、补短板、强监管”的工作基调,坚持“五水”融合(保障水安全、优化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化),坚持“统筹治理、系统治水、区域协调、城乡融合”,解决“防御能力尚不足、河湖生态较脆弱、供水质量待提升、治污格局需完善、重
建轻管缺统筹”等突出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为坚定不移地为建成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水环境,逐步完善本区防洪除涝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城乡排水体系、供水保障体系,提升水务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指导“十四五”期间水务项目建设,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附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区水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1〕21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