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水发〔2021〕288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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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水发〔2021〕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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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水利局2021年第2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为进一步规范河道清淤疏浚行为,保障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涉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宝鸡市发改委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宝鸡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含河流、水库库区、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等,下同)管理范围内的清淤疏浚活动。
附件
宝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河道清淤疏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水发〔2021〕288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