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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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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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我省水资源十分紧缺,且时空分布不均,人均、亩均占有量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半左右,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70%的水资源量集中在陕南。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的目标,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现代化水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附件
18-1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