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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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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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市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等活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2012年5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