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厅 第六十五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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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厅 第六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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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五号2021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表以下的水体,含地热水、矿泉水。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自治区水利厅,第六十五号.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