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63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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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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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现就我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切实控制用水总量;
三、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切实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
五、加强工作责任,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附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12〕63号,2012年6月7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