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9〕143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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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渭南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9〕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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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陕西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以及包括地热水、矿泉水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地下水和非常规水。非常规水为特殊水体的水资源。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发利用水资源。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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