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21年1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4-11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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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21年1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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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节约用水应当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分类指导、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建立节约用水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财政保障,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辖区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附件
18-3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21年1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