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的通知》(皖环函【2022】637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16 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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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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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的通知》,要求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