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18 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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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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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便捷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势互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25日签订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