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20 1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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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获悉,4月11日,北京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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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牛工程师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北京市水务局制定了《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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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大牛工程师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文库_规划纲要_十四五

1.电子邮箱:fazhichu@swj.beijing.gov.cn。《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2.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5号北京市水务局法制处收(邮编:100038)。《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3.电话:010-68556590大牛工程师

4.传真:010-68556093资料下载_统计公报_工作报告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工程咨询_资料共享_规划纲要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11日《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清单。《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下列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大牛工程师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规划纲要_县域经济_报告模板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大牛工程师

三、违反《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未保存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和管护记录;《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四、违反《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取水单位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大牛工程师

五、违反《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大牛工程师

六、违反《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文库_模版下载_规划纲要

七、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年用水量3600立方米或日均用水量10立方米以下的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且水质检测合格;大牛工程师

八、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年用水量3600立方米或日均用水量10立方米以下的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大牛工程师

九、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在工商登记变更后未在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其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的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大牛工程师

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主动实施行政指导,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发生或者减轻危害后果,促进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大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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