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9-02 14:37:17
收藏
前言
江苏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
详情
8月19日,江苏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的通知。 本方法适用于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工业企业(含仓 储、港口码头等)及涉危涉重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 其它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方法不适用于核与辐射领域隐患的 分级判定。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