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硬饵2.5吨,软饵0.95吨渔具项目要污染工序及环境保护措施
年产硬饵2.5吨,软饵0.95吨渔具项目要污染工序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水
项目研磨工序需使用水,振动研磨机工作原理是利用螺旋翻滚流动,使零件与滚抛磨具互相研磨达到去毛边的作用,机器配有三个水桶,使用过程中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故无生产废水排放,沉渣为塑料碎屑,收集后可卖给专业回收公司。震动研磨机用水循环量约为0.3 m3/h,按震动研磨机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年工作日为300日,则震动研磨机用水年循环量约为720m3/a,年补充水量按1%算,即7.2m3/a。
项目有一个喷漆工位在水帘柜里进行,喷淋水经隔渣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淋废水含有漆渣,定期打捞的漆渣作为危险废物定期清理;水帘柜蓄水池蓄水量约为2m3,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水帘柜用水循环量约为2 m3/h,按水帘柜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年工作日为300日,则水帘柜用水循环量约为4800m3/a,年补充水量按1%算,即48m3/a。
本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有员工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表4中机关事业单位无食堂和浴室用水,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04t/人·d,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6t/d,即180t/a。员工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0.9计算,则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4 t/d,即162 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本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前锋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市桥水道。具体情况见表5-1。
表5-1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污染负荷一览表
污染物 | CODcr | BOD5 | SS | 氨氮 | |
生活污水 162 t/a | 产生浓度(mg/L) | 250 | 120 | 150 | 20 |
产生量(t/a) | 0.041 | 0.019 | 0.024 | 0.003 | |
排放浓度(mg/L) | 200 | 80 | 100 | 15 | |
排放量(t/a) | 0.032 | 0.013 | 0.016 | 0.002 | |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印刷、注塑产生的VOCs;喷漆产生的漆雾。
①喷漆过程中产生的VOCs和漆雾
项目设有两个水帘柜和一条喷油拉,共计4个喷漆工位。项目采用环保水性油漆进行喷涂,水性油漆年用量为0.24t。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涂料的成分,水性油漆主要挥发性有机成分为二丙二醇丁醚和二丙二醇甲醚,其含量分别为1~2%和2~3%,为充分计算污染源强,本 项目使用水性油漆中挥发性成分按5%计,则喷漆过程中VOCs产生量为0.012 t/d。
本 项目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漆,根据成分分析,其中固相成分为水性丙烯酸乳液,其含量为75%~85%,取均值为80%,水性油漆本 项目年用量为0.24 t/a,其中固相成分重量为0.192 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可知,喷涂过程中约45%的涂料(含固体成分和有机溶剂成分)粘附在工件表面,约55%的涂料形成漆雾,本项 目生产喷漆过程中颗粒物产生量为0.106 t/a。
②印刷过程中产生的VOCs
本项 目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油墨,年用量为0.05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涂料的成分,树脂约占60%、颜料占10%、溶剂(乙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邻苯二甲酸氢钾等)占30%。水性油墨中溶剂部分可挥发性有机物约占总量的30%,则VOCs产生量为0.015t/a。
③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
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熔化,注塑成型工序工作温度均为70~80℃左右,低于其分解温度100℃。加工过程塑胶原料不会分解,但此过程中会有少量总VOCs产生。根据广东省《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的其他塑料制品的参数,即VOCs 2.368kg/t塑料原料,本项 目注塑生产的软饵产量为0.95t/a,计算出注塑工序产生VOCs的量为2.25 kg/a,即0.003 t/a。
综上所述,项目喷漆、印刷和注塑过程中产生的VOCs的量为0.03 t/a。其工时按2400 h/a计,则项目VOCs的产生速率为0.001 kg/h。项目漆雾产生量为0.106 t/a,产生速率为0.044 kg/h。
本 项目喷漆工序在水帘柜中完成,水帘柜为密闭空间,根据《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13年11月12日发布),密闭车间中VOCs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5%,本项 目喷漆废气收集效率取值95%;进行注塑工序的立式注塑机为密闭性设备,因此注塑过程产生的VOCs收集率按95%计算;本 项目拟在印刷车间内进行,车间保持常闭,印刷机上设置集气罩,因此项目印刷过程产生的VOCs收集效率取90%。
项目生产过程收集的喷漆废气经水喷淋之后汇同印刷、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4 m高排气筒排放。水帘柜主要去除漆雾,漆雾的处理效率约为90%。根据《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13年11月12日发布),光催化氧化法对有机废气的治理效率为50-95%,吸附法的治理效率为50-80%,结合本项 目实际状况和管理措施本项 目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取值90%(UV光解的处理效率不低于50%,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效率不低于80%,综合处理效率=1-(1-50%)×(1-80%)=90%)。项目配套风机风量为10000m3/h,该工序年运行2400小时。
④项目产生大气污染源汇总
表5-2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汇总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产生量t/a | 产生情况 | 排放情况 | 排放 方式 |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速率kg/h | 收集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
喷涂 | 颗粒物 | 0.106 | 3.958 | 0.0396 | 0.095 | 0.3958 | 0.00396 | 0.0095 | 24 m高排气筒 |
VOCs | 0.012 | 1.167 | 0.0046 | 0.011 | 0.1167 | 0.00113 | 0.0027 | ||
印刷 | 0.015 | 0.0058 | 0.014 | ||||||
烫金 | 0.003 | 0.0013 | 0.003 | ||||||
生产车间 | VOCs | 0.003 | / | 0.0013 | / | / | 0.0013 | 0.003 | 无组织 |
颗粒物 | 0.011 | / | 0.0046 | / | / | 0.0046 | 0.011 | ||
3、噪声污染源
立式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烫金机、印刷机、震动研磨机、空压机、风机、手动冲压机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95dB(A)。主要设备的噪声值见下表。
表5-3 项目噪声污染情况一览表
噪声级dB(A)(在距离设备1米处) | 位置 | |
立式注塑机 | 70-80 | 原材料车间 |
超声波焊接机 | 80-85 | 原材料车间 |
烫金机 | 70-80 | 原材料车间 |
印刷机 | 70-80 | 焊接车间 |
振动研磨机 | 75-80 | 焊接车间 |
空压机 | 85-95 | 包装区 |
手动冲压机 | 75-85 | 喷粉车间 |
风机 | 70-80 | 印刷车间 |
4、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原料罐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日常工作产生的生活垃圾,每人每天平均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0.5kg,项目共有员工15人,则年产生量为2.2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研磨机产生的塑料碎屑、电化铝箔废基膜和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研磨机产生的塑料碎屑和电化铝箔废基膜年产生量约为0.2 t,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根据建设单位预计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含油抹布全部环节豁免,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因此项目含有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废原料罐(HW06):项目水性油漆、水性油墨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油漆罐、废油墨罐共约0.2t/a,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利用。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油漆罐、废油墨罐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属于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故本 项目产生的废油漆罐、废油墨罐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4)危险废物
废漆渣(HW1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水喷淋截下的废漆渣,根据前文工程分析可知,喷淋塔截下的废漆渣量约为0.1t/a,项目产生废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
废灯管(HW29):当前市场上UV光解设备内所配套的UV灯管的平均使用寿命为10000~13000h,本项 目年工作时间约2400h,则需每4~7年更换1次灯管。本 项目UV光解发生器更换过程会产生的废UV灯管的总量约为 0.005t/a,属于含汞废物(HW29),其废物代码为:900-022-2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废活性炭(HW49):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活性炭对废气各成分的吸附量约为0.25g废气/g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有机废气VOCs 的活性炭去除总量约为0.0243t/a,则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1215t/a(活性炭重量+吸附的有机废气重量),更换频率为1年1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的范围,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分类编号为 HW49 其他废物 900-041-0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喷淋废水(HW12):项目更换的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处理,年产量约为4t,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分类编号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其废物代码为:264-013-1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要求,本 项目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形态等信息汇总见表5-4。
表5-4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漆渣 | HW12 | 900-256-12 | 0.1 | 水帘柜 | 固 | 每天 | 毒性 感染性 | 委托资质公司处置 |
2 | 喷淋废水 | HW12 | 264-013-12 | 4 | 液 | 每天 | 毒性 | ||
3 | 废灯管 | HW29 | 900-022-29 | 0.005 | 废气处理设施 | 固 | 每天 | 毒性 | |
4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41-049 | 0.1215 | 固 | 每天 | 毒性 感染性 |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表5-5 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固废类型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2.25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废包装材料、塑料碎屑和废基膜 | 一般固废 | 0.2 | 专业公司处置 |
3 | 含油抹布 | 0.05 | 由环卫部门清运 | |
4 | 废原料罐 | / | 0.2 | 供应商回收 |
5 | 废漆渣 | 危险废物 | 0.1 | 委托资质公司处置 |
6 | 喷淋废水 | 4 | ||
7 | 废灯管 | 0.005 | ||
8 | 废活性炭 | 0.1215 |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浓度和数量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cr | 250mg/L | 0.041t/a | 200mg/L | 0.032t/a | ||||
BOD5 | 120mg/L | 0.019t/a | 80mg/L | 0.013t/a | ||||||
SS | 150mg/L | 0.024t/a | 100mg/L | 0.016t/a | ||||||
氨氮 | 20mg/L | 0.003t/a | 15mg/L | 0.002t/a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排气筒 | 喷漆、印刷注塑 | VOCs | 1.167 mg/m3 | 0.00125kg/h 0.027 t/a | 0.1167 mg/m3 | 0.00113kg/h 0.0027t/a | |||
喷漆 | 颗粒物 | 3.958 mg/m3 | 0.0396kg/h 0.095t/a | 0.3958 mg/m3 | 0.00396kg/h 0.0095 t/a | |||||
面源 | 喷漆、印刷 注塑 | VOCs | / | 0.0013kg/h 0.003t/a | / | 0.0013kg/h 0.003t/a | ||||
喷漆 | 颗粒物 | / | 0.0046kg/h 0.011t/a | 0.0046kg/h 0.011t/a | ||||||
固 体 废 物 | 生活垃圾 | 2.25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塑料碎屑和废基膜 | 0.2 | 专业公司处置 | |||||||
含油抹布 | 0.05 | 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废原料罐 | 0.2 | 供应商回收 | ||||||||
危险废物 | 废漆渣 | 0.1 | 委托资质公司处置 | |||||||
喷淋废水 | 4 | |||||||||
废灯管 | 0.005 | |||||||||
废活性炭 | 0.1215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主要来自于各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其噪声值约70dB(A)~95dB(A)。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 项目租用已建好的厂房,无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厂区占地区域内无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敏感动植物物种,企业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厂址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