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布首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多试点项目涉及环卫自动驾驶领域!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9-29 1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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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交通运输部公布首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多试点项目涉及环卫自动驾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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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9月1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试点项目共18个项目,多试点项目涉及环卫自动驾驶领域。其中14个自动驾驶试点项目覆盖无人配送、无人售卖、无人接驳、无人清扫、港口无人驾驶等低速赛道,累计投入的自动驾驶车辆超1400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交通运输部同意将“北京城市出行服务与物流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等18个项目作为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应用导向,聚焦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务实创新,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面向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各试点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积极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部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要切实加强跟踪管理,组建专家组对各试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跟踪推进技术指南编制,及时总结宣传试点成果。

三、部科技司将组织各试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效的年度评估,按实施期限完成试点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效的,部将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科技领军人才评选、国家科研项目推荐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未完成试点任务的,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试点并收回任务书。

四、试点过程中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王祺,电话:010-65292869;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尚文豪,电话:010-58278041;邮箱:wangqi@mot.gov.cn。

附件:第一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名单(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8月22日

抄送:试点项目牵头单位,相关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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