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清算2021年发用两侧市场主体市场化结算电费差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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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11-07 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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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清算2021年发用两侧市场主体市场化结算电费差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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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能监市场〔2021〕12号)有关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2021年发用两侧市场主体市场化结算费用差额资金进行了清算,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