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
关于印发《富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可可托海景区管委会、黑龙江富蕴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富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富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富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富蕴县所辖吐尔洪乡、库尔特乡、克孜勒希力克乡、喀拉布勒根乡、铁买克乡、杜热镇、库额尔齐斯镇、可可托海镇、恰库尔图镇和喀拉通克镇,5乡5镇共74个行政村,服务总户数12693户,总人口48736人(常住人口)。
二、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10年(2021年—2030年)
基 准 年:2020年
近 期:2021—2025年
远 期:2026—2030年
三、实施目标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75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富蕴县已有基础、环境治理需求及区域特点,确定富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污水处理系统的实施,生活污水散排、乱排现象得到遏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降低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满足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对项目范围内各水域的要求。
(二)具体目标
以额河流域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为主,优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乡(镇)所在地、城乡接合部、乡村旅游等村落以及规划体系完善的村落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杜绝生活污水散排、乱排现象,并使处理干净的污水得到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包括资源化利用)覆盖的行政村达到57个,涉及9747户,37122人,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40%,处理尾水均储存于中水池或用于草场、生态林灌溉,不外排;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或超过地区下达指标。
四、污水收集处理模式
(一)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距离富蕴县城区或镇区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将其生活污水直接接入现有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即可。
优点:投资少、见效快,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有保障。
(二)集中收集处理
对于人口集聚、无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可采取生活污水集中建站的处理方式。通过联合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优点:设施共建共享,因地制宜,灵活布置。
(三)分散收集处理
对于位置偏远、居住较为分散、管网建设投资较大的农村区域,采用分散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
优点:布局灵活、节约管网铺设成本、施工简单。
五、污水收集系统
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户端设备、接户管、支管、干管、检查井和提升(负压)泵站等设施。农户庭院污水经接户管进入支管,再汇入干管,最终排放收集至村庄污水处理站。
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的自然村,为避免造成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收集效率低、单位成本高,在管网收集范围内应就近接管。各污水管网的服务区域应根据排水分区划分,敷设走向与地形坡度结合。
新建管网采用不完全分流排水体制,利用村内地势差收集村庄污水时,应采取密封和防渗措施。村庄污水收集管渠的设计可参照排水主干管管径宜不低于300mm,坡度宜不低于3‰,支管管径宜不低于200mm,坡度宜不低于4‰,接户管管径宜不低于100mm,坡度宜不低于4‰,管道设计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本规划推荐污水收集管材采用PVC-U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和PE100管,根据管径、敷设方式分类选用:污水收集主干管和支管采用HDPE管,入户管道采用PVC-U排水管,压力管道采用PE100管。
六、污水处理标准
(一)用水指标确定
1. 用水定额
考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农村用水设施进一步完善,预测用水量会小幅增加。因此确定本规划居民用水定额:
近期(2021年—2025年)用水额为:65L/(人·d);
远期(2026年—2030年)用水额为:75L/(人·d)。
2. 污水排放系数
结合富蕴县县域农村实际情况,
近期(2021年—2025年)污水排放系数:0.75;
远期(2026年—2030年)污水排放系数:0.8。
3. 污水收集率
本规划根据实际管网敷设情况及县域内村庄房屋布置情况,
近期(2021年—2025年)污水收集率:0.8;
远期(2026年—2030年)污水收集率:0.85。
(二)污水量预测
污水工程设计的基本参数是决定设施规模的基础,因此在选择这些参数时,既要着眼未来,又要考虑经济合理,省投资、降能耗和符合当地实际。根据规模和居民生活习惯等选择污水排放定额或污水量计算标准,本着适当超前的原则,合理预测村庄污水排放量,本规划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量远期约为2378吨/日(农村污水量=常住人口×居民用水定额×污水排放系数×污水收集率)。
(三)排放标准确定
将污水处理出水储存于中水池中,出水标准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四)处理工艺确定
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进出水标准、投资成本、运行维护等综合比较,结合富蕴县农村实际情况,规划推荐优选以下工艺。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推荐表
处理模式 | 污水处理推荐工艺 | 备注 |
集中处理 | AO/A2O+生物过滤 | 出水排入中水池 |
分散处理 | 多级AO | 草场、生态林灌溉 |
(五)尾水出路
本次规划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在非灌溉季节均暂存在中水池内,灌溉季节用于生态林、农田、草场的灌溉,中水池水量储存按180天计算。
分散式污水处理净化罐尾水就近直接用于草场或生态林的灌溉,非灌溉季节直接排放。
(六)污泥处理
根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特点,定期采用移动式吸污车将污泥吸至镇区污水处理厂,与镇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同处理,或利用污水处理站硬化道路,将污泥晾干后土地利用(生态林、草场的营养基质)或与生活垃圾填埋处理。
七、污水系统建设
本规划按照时间段,根据村庄的建设条件、自然环境、现状排水情况等逐年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至2030年,全域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