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秦皇岛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
(秦皇岛市)秦皇岛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
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水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 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多次召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同 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为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 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 整治工作。
2014 年 5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4〕25 号)指出,到 2020 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 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 宜居村庄。并应突出重点,即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村庄水环境整 治。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村庄污水。推行县域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 立村庄河道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 卫生整洁行动。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 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
2015 年 4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 2016~2020 年农村环境治理的明确目标,即“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同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农村污水处理与“生态文明”、“美丽乡村”相结合将是未来的政策发展之路。
2015 年住建部提出“到 2020 年,使 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 2010 年起用大约 30 年时间,在中国 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推进 13 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7 年初,环保部、财政部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酝酿已久的农村水处理市场正式拉开帷幕。按照量体裁衣的模式,该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未来 4 年内,超过 10 万个建制村将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并占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8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 年 7 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地方为落实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及任务,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