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永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 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 念,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习 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作出“先天条件不足,是山西生态环境建设的难点”。同 时由于发展方式粗放,留下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累累伤痕,使山西生态环 境建设任务更加艰巨”的重要论述,以及“要高度重视河流的生态环境保护, 让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嘱托。
山西省人民政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 善水环境质量,印发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 号), 对全省污水染防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山西省各厅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文件,2018 年 7 月 26 日山西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 2018 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晋建村函〔2018〕968 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以县为单位启动县域生活污水 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18 年 10 月 16 日山西省住建厅下发的《山西省住 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8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 1352 号)要求尽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 年 2 月 22 日山西省 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 知》(晋环土壤〔2019〕20 号)中明确要求尽快将批复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为全面贯彻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3 月 1 日发布 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环函[2019]105 号),要求 编写《永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
永济市作为运城市重要的农业农村县市之一,永济境内其水环境污染形式 较为严峻,环保考核压力较为巨大。因此,为充分落实国家、省、市三级的农 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要求,推动永济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改善永济市农村人 居环境宜居水平,开展市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及处理情况的调查工作。逐一 对各村庄的生活污水产排及治理现状进行现场踏勘,详细调查村庄人口数量、 污水设施及管网建设情况、污水排放去向。在此基础上,编制《永济市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