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污水成分日趋复杂,不能忽视农村生活污水带来的新问题,未经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不仅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潜在威胁,同时也是江河湖泊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据介绍,我国废水每年总排放量为 600 亿 m³,其中工业废水为200 亿m³,城市生活污水为 200 亿 m³,乡镇污水为 200 亿 m³。随着乡镇的不断发展,我国的35%以上的污水将来自农村,目前全国范围内农村污水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小觑,为此应加快对农村污水的综合整治。
2015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提出: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17 年 10 月 23 日下午,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第六场记者招待会上,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指出,我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 2008 年开始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投入375 亿元,一共整治了 11 万个村庄,约有 2 亿农村人口从中受益,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污水问题、垃圾问题等。2020 年,将完成20 万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达到我国整个行政村的1/3 左右。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要举措;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和运城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等专项行动后,稷山县坚持全面治理和扩面改造并重,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恢复农村河网的自净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20 号)要求启动了《稷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稷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结合稷山县实际情况,以设计经济、布局合理理论为指导,以现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为基础,致力于做好整个县域农村污水治理的规划。
在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各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有关委、局、办等单位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在此致以诚挚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