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平陆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平陆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合理的城乡统筹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指导全县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特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000年3月。
(2)《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29号;
(4)《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5月;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6)《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
(7)《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
(8)《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晋政办函〔2019〕42号;
(9)《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2019〕20号;
2、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2年;
(3)《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4)《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
(5)《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24-2008);
(6)《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3.其它
(1)《平陆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
(2)《山西省平陆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3)《平陆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4)现场勘查及有关设计资料和标准;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15年,即2020年——2035年。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平陆县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具体包括:洪池乡、常乐镇、张村镇、杜马乡、部官乡、张店镇、圣人涧镇、三门镇、坡底乡和曹川镇等6镇4乡的218个村庄。
第五条 规划原则
一、不能闲置设施
二、不搞形象工程
三、不能侵害人民群众利益
四、不搞一刀切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改善环境、造福人民”的规划方针,规划配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促进平陆县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采取治理农村污染和改善河流水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平陆县村庄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工程,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起到典型示范作用。通过结合平陆县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保障技术措施,使平陆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领导、有重点、有秩序地深入开展。
第七条 规划目标
第八条 平陆县全县除县城已建2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外,规划仍涉及130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其中,已建12座生活污水处理站(保留6座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6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118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1、规划近期目标(2020-2022年)
2020-2022年,建设(示范区):洪池乡的闲田小区、上洪村、南洪村、湖村东、湖村西、南王东、南王西、堡子村 ,部官乡的部官村、西祁村、东祁村、东太村、阳朝村,张店示范区的张郭村、陈张村、西牛村;(沿黄流域):常乐镇的前沟村、洪阳村、车村、梁滩村、范滩村、薛家滩村、圪垯村、何家滩村,张村镇的张峪村、沙口村、东坡村、北村、窑头村、老城村、大涧北村、小涧北村、后地村、太阳渡村、三湾村,杜马乡的东坪头村(旅游景点),圣人涧镇的涧东二期、盘南村、涧东村、东延村、西延村,三门镇的黄堆、席家坪、寨后村、徐滹沱,坡底乡的尖坪村、粮宿村、马泉沟(旅游景点),曹川镇的垣坪村、新堡村、前窑村、任岭村、下涧村(省级示范村);(乡镇政府驻地):杜马乡和坡底乡等55座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提标改造东上焦、西上焦、张沟、风口等4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2、规划中期目标(2023-2025年)
2023年-2025年,新建洪池乡的西张、刘湛、岳村,常乐镇的平高、西堡、下卓、中张,张村镇的西吴、前南吴,杜马乡的马村、贤良,部官乡的坂头、计都、柴庄、下牛,张店镇的侯王,三门镇的望原、东中和曹川镇的寺头等19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3、规划远期目标(2026-2035年)
2026年-2035年,建设剩余44座生活污水处理站。
至规划期末,共新建、提质生活污水处理站126座。可集中收集处理17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约占全县村庄的75%;其余500人以下的村庄按照每户一个化粪池的标准,共建设化粪池约7000座,至2035年,平陆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90%以上。同时在每座污水处理站旁建设一座蓄水池,使污水达到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