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邢台市)柏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 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 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措施。
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的意见》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2018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 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 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 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19 年 7 月, 中央农办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统 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做善 成,久久为功。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打好农村污染防治 攻坚战,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转发<县域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指导各市县科 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020 年,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2020 年邢台市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 项规划或方案编制工作。 柏乡县以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为契机,紧密结合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 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指导。以农民群众为中心,以减 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应治尽治、量力而为”, 选择适宜模式,着力解决乡镇驻地村庄、中心村等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 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