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字[2019]18号)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1-29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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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字[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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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字[2019]18号)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提高我县农村镇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供水安全,根据邢台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意见》(邢水农[2019]126 号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河北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冀水农[2016]2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定以下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系统政治任务来抓,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规范运行管理和长效管理为着力点,坚持城乡统筹、建管并重,着力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充分利用和巩固好已建工程成果,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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