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邢台市)新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19年7月,中央农办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转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县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邢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邢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编制工作。
新河县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以及连片打造的原则,围绕供水污水管网、无害化厕所改造、填埋垃圾、绿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