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保定市)徐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省委“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要举措;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设美丽河北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亟待攻克的现实阻碍。2018年12月全国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抓好农村,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其中按任务分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任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的走“绿水青山就是青山银山”之路,保定市徐水区坚持全面治理与有效管控并重,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水变清净,河归清澈,整体提升水环境质量。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5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统一部署,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应治尽治、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效果长远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区农村用、排水特点和近几年农村污水排放管理实际情况,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编制《保定市徐水区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本规划以保定市徐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为基础,坚持最合适徐水区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与排放标准,在深入分析村庄特征(村庄布局、地形地势、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的基础上,明确规划任务、规划目标、治理措施及治理时序,并对资金筹措与规划实施效益做出客观评价,最后提出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为规范推进保定市徐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中得到了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徐水区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