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怀集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 年)
(肇庆市)怀集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 年)
怀集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肇庆市北部,绥江上游,是广东西北隅通 桂达湘的要道,也是国内大西南川滇黔三地通粤而达港澳沿海的门户,是 泛珠三角的咽喉,居泛珠三角核心区(粤桂湘+港澳)的中心。由于地处 山地丘陵区,受特殊的地形、地貌以及地质、气候条件的影响,水土流失 及山地灾害多发,一直影响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习近 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出“山水林田湖草 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 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 明观,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 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部为全面推进新时期我国水土 保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2011 年 3 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 号),要求各级政府按照《水土保持法》 的规定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为各地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服务。此后,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先后出台,《肇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于 2019 年 12 月由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复。
广东省水利厅于 2017 年 3 月下发了《关于贯2 彻落实〈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的意见》(粤水水保函〔2017〕 445 号),明确要求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编报工作也应尽早开展。 怀集县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围绕建设湾区西大门、打造肇 庆副中心目标,坚定不移推进产业、乡村、旅游三大振兴,坚持不懈推进 广东省文明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大创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使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据可依,结合上级部门 工作要求,怀集县水利局组织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本水 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经征求各镇政府及县发改、农业、林业等 相关部门意见后,2021 年 12 月 6 日,县水务局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 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规划是一个比 较系统的综合性防治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 设的目标、建设内容、重点项目,是开展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