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67-2019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标准导则]
发表于:2022-11-29 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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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DB14/67-2019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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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4/67-2014《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本标准与DB14/67-2014《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改为《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增加并细化了河段的水环境功能,对个别河段的水环境功能、水质要求进行了调整;————统筹国家、省、市、县(市、区)各类考核监测断面,对部分监测断面的位置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平、樊占春、王爱一、贾晓红、李建宏、郝严彬、宋剑、赵宏玺、高琼、孙晓莉。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201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2日批准。
附件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