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资源论证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1-30 09:11:48
收藏
前言
(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详情
(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一)深入推进农用地详细调查。在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2021 年底前,组织完成对高风险区域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农用地的深度调查和重点监测,精准掌握土壤及农产品超标物质和污染程度、来源、范围与风险水平,推动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二) 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化工、电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为重点,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2020 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三) 加快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2020 年底前,完成全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
附件
顺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