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域长效机制的通知
桥西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域长效机制
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好我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本机制。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推进 "两区" 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调整农业结构、减少灌溉面积、提高用水效率为重点,聚焦地下水压采及取水井有序关停、河(湖)长制落实中、地下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联动监督,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着力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责任,分类施策、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质水位 "双回升" ,为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出积极贡献。
二、跟踪问效
1、严控新增地下取水井。认真执行省、市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的有关要求,我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和新增取水井,目前取水井审批权限已被省级收回,市、县出具审查意见,省级进行审批。
2、加强机井管理。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冀办〔2020〕2号)的要求,根据河北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河北省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水超采治理办〔2020〕11号)及《张家口市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机井摸底排查,摸清机井分布及数量,同步完成机井电子标识牌安装;建立机井信息档案,明确机井的管理责任,实行机井网格化管理。4月份我区也相应出台了《桥西区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且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6月底前完成好各项工作。
3、城镇自备井关停。结合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制定全区机井关停实施计划,对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能覆盖且水质满足需要的、无证取水且不符合补办条件的限期关停;建立关停机井管理制度,加强关停机井后续监管,防止明关暗用、停而复用等行为。
4、落实河长制工作。《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自今年3月22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聚力解决我区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今年我区突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划定岸线管护范围。立足于解决河道管理界线不明晰、管理主体不明确的突出问题,已聘请相关技术单位对我去河道划定其管理和保护范围。二是严格落实河湖巡查员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张家口市河湖巡查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河道巡查员管理工作,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三是持续推进河湖清理整治。扎实开展河湖 "清四乱" 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河湖管理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结合我区小西沟、西沙河修复治理工程同步推进。于3月份完成了水利部遥感发现问题的复核确认工作,涉及我区复核确认图斑为清水河3处,经过比对坐标、现场确认,均不属于河湖 "四乱" 问题。四是强化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力度。今年在清水河设立了区、镇、村三级级河长,并要求各级河长按频次、按要求充分利用河长云APP开展巡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王东峰书记、回建书记、冯祥利书记在 "6+1" 联动监督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 "6+1" 联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内容,了解相关专业知识,把握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努力成为行家里手。
(二)坚持依法依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法律监督,依法推动地下水管理条例、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把握政策规定,熟悉任务要求,依法开展工作监督,着力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敢于较真碰硬。提高政治站位、勇于坚持原则,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以认真的态度、较真的作风,锲而不舍查问题,让监督长出 "牙齿" ,发挥 "利剑" 作用,真正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担当尽责、改进工作。
(四)完善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惩处机制,加快形成防源头、管过程、有奖惩、严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全面推行常态化。强化村级河长巡查,通过对辖区内河道的全程踏勘,及时了解掌握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强化乡镇级河长巡查,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做到对发现的问题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强化区级河长巡查,发挥协调抓总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处理处置基层发现的整治难题,推动河长制有效落实。
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