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赤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张家口市)赤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就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中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张家口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为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做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水变清净、塘归清澈,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2014 年 5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 号)指出,到 2020 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并应突出重点,即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开展村庄水环境整治。加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村庄污水。推行区域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河道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
2015 年 4 月 16 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 2016~2020年农村环境治理的明确目标,即“以区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同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农村污水处理与“生态文明”、“美丽乡村”相结合将是未来的政策发展之路。
2015 年住建部提出“到 2020 年,使 30%的村镇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并使中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从 2010 年起用大约 30 年时间,在中国 90%的村镇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推进 13 万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7 年初,环保部、财政部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酝酿已久的农村水处理市场正式拉开帷幕。按照量体裁衣的模式,该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未来 4 年内,超过 10 万个建制村将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并占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生态环境也有了根本改善,但也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之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赤城县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赤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