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盐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沧州市)盐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2018 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11 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19年7月,中央农办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转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县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盐山县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以及连片打造的原则,围绕供水污水管网、无害化厕所改造、填埋垃圾、绿化、亮化等综合整治工程,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2019 年,盐山县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累计实现8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建设,完成132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委托河北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盐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河北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大力支持下,先后调研盐山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全面摸查盐山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及建设需求,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技术指导,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