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安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
(衡水市)安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维护,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 年11 月出台的《河北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以指导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此背景下,针对安平县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存在的问题,该项规划提出建设规划方案,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改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估算投资费用。
1.2 任务由来
2019 年 10 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0】122 号,2020 年4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下称指南)》冀环办字函【2019】318号。通知要求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各地要以县域为单位,按照指南要求,于6 月底前完成该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1.3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两会”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因地制宜,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采取纳入污水管网、联村集中治理、分村分户治理等方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构建分类治理、综合利用、长效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生态宜居的农村提供保障。

